残疾人服务

使命宣言

提供适当的资源和支援服务,确保残疾学生有机会接受有竞争力的大学教育. 除了, 残疾服务协助其他学院院系在尽可能综合的环境中提供服务和项目.

例外规定

残疾服务属于个人性质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. JWCC保留在某些个别情况下对其公布的残疾程序作出合理例外的权利, 当的.

残疾人服务机构必须平等考虑保护残疾人的权利, 需要, 并诚信五大实体: 残疾学生、同龄学生、教师、学术项目和整个机构.

资格

有资格获得残疾相关服务, 学生必须被确定为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(ADA)和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条所定义的合格残疾人. 残疾人事务协调员作出这一决定.

根据《beta365》和第504条, 如果一个人有以下情况,他或她就被称为残疾:(A)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,严重限制了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(如行走), 站, 看到, 说话, 听力, 坐着, 呼吸, 阅读, 学习, 思考, 执行手动任务, taking care of oneself); (b) has a record of such an impairment; or (c) is regarded as having such an impairment.

残疾相关文件

所有与残疾有关的文件都集中归档在残疾服务办公室. 部门或员工个人不得在部门或办公室内保留此类文件的任何副本. 与学生残疾有关的现有资料, 包括医疗和诊断报告, 应该转交给主校区的残疾服务中心吗.